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决定
(连政发〔201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 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东海县人民政府等31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市公安交巡警支队等11家“安全生产年”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东海县人民政府

  赣榆县人民政府

  灌南县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连云区人民政府

  徐圩新区管委会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农机局

  市经信委

  市公安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民政局

  市水利局

  市环保局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卫生局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市旅游局

  市国土资源局

  连云港民航站

  连云港海通集团有限公司

  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南化集团连云港碱厂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江苏奥神集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