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完善海域使用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牵头领导:邱志高;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
(83)启动生态市建设。(牵头领导:徐开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管委会、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科教园区>管委会)
(84)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3.3%。(牵头领导:赵建华、邱志高;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五)着力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1.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85)积极推进财税价格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牵头领导:张同生、张序余;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86)创新投融资体制,规范国有资产经营平台运营,积极培育资本市场,大力发展股权、风险和创业投资,引进各类金融机构10家以上,推动3家企业上市或发行债券。(牵头领导:张同生;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审计局、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
(87)探索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牵头领导:徐开信、张序余;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连云港供电公司)
(88)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牵头领导:滕雯;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89)抓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100%。(牵头领导:张同生、滕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医改办>、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
(90)加快小城镇改革创新,探索新型基层经济管理体制,提升城镇社会建设水平。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等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征收征用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牵头领导:张同生、董春科;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农工办、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2.提升对外开放和合作水平。
(91)把招商引资与创新转型结合起来,推动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推进产业链招商,优化产业生态,推动单一项目集聚向产业链集聚转变。(牵头领导:徐开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2)加强重大项目招引,抓好65个投资3000万美元或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强化服务推动,促进百家重点外资企业增资扩股。(牵头领导:徐开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台办、市侨办、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管委会)
(93)引导各类园区强化功能开发,建立投融资、技术研发、科技创业等生产性服务平台。(牵头领导:徐开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管委会、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94)加快日本生态产业园、深圳新型产业园建设。(牵头领导:唐国海、徐开信;责任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外办、市环保局)
(95)争取3家开发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区,新增南北共建园区1家。(牵头领导:徐开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新浦区政府、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
(96)加强与霍尔果斯等陆桥沿线口岸协作,做好对口合作支援工作,增开阿拉山口至连云港“五定”班列,增设内陆“无水港”2个。(牵头领导:张同生、丁军华;责任单位:市口岸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连云港港口集团)
(97)健全外派劳务管理机制,新增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企业3家。(牵头领导:徐开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连云港工商局、市外办)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强力推进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
(98)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城乡建设项目1200个,完成投入450亿元,城市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超过130平方公里。(牵头领导:董春科;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管委会、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科教园区>管委会)
(99)全面加快连云新城建设,推进19条道路和14座桥梁工程,完成投资38亿元。(牵头领导:张同生、唐国海;责任单位:连云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市水利局)
(100)加快实施科教创业园60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0亿元,全面建成体育中心,3所中高职学校建成使用。(牵头领导:董春科;责任单位: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科教园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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