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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漳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片联系挂钩制度》和《漳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督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芗城区: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漳州军分区
  龙文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台办
  龙海市: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城乡规划局、
  云霄县: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漳浦县:市计生委、市农业局、市人事局
  诏安县: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长泰县: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武警漳州市支队
  东山县:市发展改革委、市外事侨办
  南靖县:国家统计局漳州调查队、市司法局
  平和县:市统计局、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华安县:市教育局、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漳州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市广电局
  以上挂钩各县(市、区)的各成员单位中,位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市人普办要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联系挂钩机制在普查中的作用。
  二、挂钩单位主要任务
  成员单位联系挂钩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分组分批深入挂钩点,检查、指导所挂钩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督促落实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要求,推动解决挂钩点人口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

漳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督查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福建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09〕20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漳政综〔2009〕140号)部署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确保《漳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顺利实施,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决定建立人口普查督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过程、全方位督促,保障我市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扎实、顺利地开展。
  二、督查的组织
  督查工作由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督查工作按照《漳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表》要求,设立若干个督查组,由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指定一名组长。各组由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在各自检查工作点开展人口普查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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