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漳政办〔201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六日
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七月)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第一年。必须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推进改革,把保持经济增长与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把完善政府调控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结合起来,把推进社会建设与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结合起来,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把加快国内发展与提升开放水平结合起来,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完成“十一五”时期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更高层次的发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部署,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切实”的工作任务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的思路和举措应对挑战,把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把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作为改革的当务之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作为改革的根本之策,努力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新突破,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