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化资源配置,培育骨干和龙头企业
(十三)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在全省综合评价和各地市主管部门评价推荐基础上,分批建立各经营类型、经营货种、经营船舶种类具有代表性的50 家厅重点联系企业,各地市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本辖区的重点企业联系名单。对重点联系企业实行优惠和扶持,鼓励重点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促进其在行业中做大做强,积极推动行业资源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地培育一批省、市骨干和龙头航运企业。
(十四)重视发挥行政许可的导向作用。行业行政许可,要在依法依规基础上,通过制定许可条件、许可指引等,对优势地区、优势企业、优势技术实行政策倾斜,对管理能力不足地区,诚信和监管评价差的企业和落后的技术装备实行抑制措施。把水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作为行政许可的先决条件。提升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发挥行业管理推动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作用。
(十五)重视行业发展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切实加强客货流量、流向以及运力、运量、运价观测,积极做好市场变化和发展方向研判,主动引导行业资源有效投放;切实重视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研究,及早做好行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积极推动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切实重视水路运输行业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社会经济布局中的定位研究,注重推进水路运输市场与其他运输市场的有机衔接与融合,促进行业在社会经济中功能的最大化发挥;重视油轮、游艇行业发展及水路客运等市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研究,积极布局做好资源和制度的前瞻性安排。
六、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十六)重视行业发展平台建设。重视行业现代化、集约化发展的研究,结合广东现代化产业服务中心发展战略,探索将船舶交易、航运市场交易、港口运营、客货生成及其流量流向信息等进行整合集成,充分运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积极布局和打造我省航运现代服务平台。深入研究市场现行委托经营模式、融资方式等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积极探索经营模式的转变,拓展金融保险体系与水路运输业战略合作关系,打通民间资本融通渠道,积极打造行业发展的融资平台。加快推进行业行政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明年上半年前要确保实现全省水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业务全部纳入港行管理信息系统运行,2011 年底前,要全部实现省市之间行政信息交换纳入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到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港航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对企业开放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