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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水路运输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水路运输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广州港务局:
  为贯彻落实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关要求,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水路运输业行政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快推动水路运输行业发展,适应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需要,厅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水路运输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改进和加强水路运输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水路运输业行政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水路运输行业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现就改进和加强我省水路运输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水路运输行业现代化建设;以主动适应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适应和服务广东社会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行业行政管理在行业资源配置、市场监管、企业引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行政监管,强化市场服务,推动我省水路运输行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行政。着眼于责权对等,分级管理,发挥各行政层级作用,创新行业行政管理模式,提高行政监管和服务效能。2.尊重市场规律。加强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的研判,适时调整行业发展战略布局和管理政策,积极引导市场和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对水运市场和企业运行状况监测,根据社会经济和市场情况,主动引导市场发挥积极的资源配置功能。3.管理与服务并重。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重视发挥行业管理在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和企业公平、规范运行方面的作用,发挥行业管理宏观把握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整体变化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市场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投放,提高市场资源运行效率。
  (三)主要任务。通过3 至5 年努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水路运输市场发展相适应的行业行政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我省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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