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设立首批深圳市技师工作站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设立首批深圳市技师工作站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广东省技师工作站设置标准和认定办法》以及《关于开展深圳市技师工作站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47号),经申报推荐、评审、公示,同意在深圳市中汽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设立首批“深圳市技师工作站”(名单见附件)。

  各技师工作站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技师工作站管理制度,制定名师带徒、技术合作攻关和课题项目研究计划,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切实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性难题,在生产实践中采取校企合作等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新办法,使技师工作站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各技师工作站应即时启动各项工作,加强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联系沟通(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25985127)。

  特此通知。

  附件:设立首批深圳技师工作站10家单位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