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高振鑫同志七台河市勇敢市民称号的决定
(七政发〔2009〕42号)
2009年9月3日,市保安公司桃山分公司保安员高振鑫为维护责任区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在犯罪面前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展开殊死搏斗,在保护队友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将犯罪嫌疑人拖住,并与队友一起将犯罪嫌疑人制服,而高振鑫同志却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22岁。
高振鑫同志自参加保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不怕吃苦,不怕困难,对保安工作满腔热爱,无论是寒冬还是酷暑,始终和队友坚持在所辖区内开展巡逻工作,特别是迎建国60周年国庆安保活动开展以来,服从领导,恪尽职守,把守护责任区安宁作为自己神圣职责。高振鑫爱护队友,团结同志,英勇果敢,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敢于直面犯罪,挺身而出,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留给队友,用扎实勤奋的工作履行着自己光荣的保安巡防职责。
高振鑫同志是全市保安系统杰出的楷模,是新时期优秀青年的杰出代表。高振鑫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市政府决定:授予高振鑫同志“勇敢市民”荣誉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开展向高振鑫同志学习的活动。全市各部门、各行业要以高振鑫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爱岗敬业、无私无畏的崇高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范,发扬他敢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高尚品质和勇于献身的精神,以实际行动为建国60周年大庆献礼,为和谐七台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