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规模;
--油茶良种穗条、优良家系种子来源清楚,有保障;
--项目建设规模不少于100亩,项目投资估算合理,有总体规划安排、具体目标要求、相应的措施和自筹资金有保障;
--有较好的交通、运输、通讯等基础条件。
2.油茶种植示范基地。
--符合全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
--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油茶发展和示范基地建设;
--当地群众对发展油茶积极性高,油茶生产有一定的基础;
--项目用地手续合法、合规;
--示范带动能力强,项目直接带动农户100户以上;
--油茶良种种苗来源清楚,有保障;
--地域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不少于500亩,有总体规划安排、具体目标要求、相应的措施保障;
--有较好的交通、运输、通讯等基础条件;
--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3.油茶产品加工项目。
--符合全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
--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油茶发展及油茶产品加工项目建设;
--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带动农户100户以上,向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
--资源优势突出,原材料供应有保障;
--开发产品科技含量高,达到相关标准,竞争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销售方案可行;
--技术方案先进可行,技术依托可靠,工艺路线合理;
--设备方案先进,与技术方案、工艺路线匹配;
--项目用地手续合法、合规;
--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二)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事业单位。
--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的事业法人资格;
--具有稳定的项目建设场所,经营面积在600亩以上;
--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生产专业技术人员3人(包括3人)以上;
--财务规范、管理严格,资产优良,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单位财务人员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具有油茶苗木培育的经验,油茶苗木质量优良、销售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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