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油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林〔2010〕101号)
有关市林业局、财政局、农发办:
为做好2010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油茶项目申报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广东省2010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油茶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见www.gdf.gov.cn中“资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广东省2010年省级农业综合
开发油茶项目申报指南
为促进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油茶项目资金与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学选择项目,切实加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油茶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将2010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油茶项目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油茶苗木繁育基地、示范基地和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增强油茶良种苗木生产能力,保障供给油茶良种苗木,示范带动油茶种植基地发展,提高油茶产品加工水平,推进油茶产业化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扶持范围包括:油茶良种苗木繁育基地、油茶优质高产示范基地和油茶产品加工项目。
扶持地区包括:梅州市、河源市、韶关市、清远市等符合省油茶发展规划的区域。
三、扶持对象
从事林业生产、科研的事业单位;从事油茶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扶持项目和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油茶苗木繁育基地。
--符合全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
--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油茶发展和种苗基地建设;
--用地手续合法、合规;
--示范带动能力强,项目直接带动农户100户以上;
--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规范生产,品质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