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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


  二、加快培育优质森林资源,进一步增强森林碳汇功能

  4.突出抓好城乡造林绿化。加快城镇和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造林绿化,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和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进一步扩大有林地面积,提高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加快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工程,推进城市风景林和珠三角绿道网建设,着力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城市森林群落,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到2015年,全省新增森林面积900万亩,新增森林蓄积量1.3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8%。

  5.突出抓好低效林改造。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工程造林补助标准,加快推进林分改造、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按照森林演替规律和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模式,通过封育管护、补植套种等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提高人工林生态系统的适应性和天然次生林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6.突出抓好森林抚育。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森林抚育专项资金,强化森林抚育工作,加快中幼林特别是新造林的抚育,提高造林成效,促进新造林、中幼林尽快成林,全面提升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切实提高森林质量。加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经营,加快自然保护区数字化监测管护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水土流失区、石漠化地区、粤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迅速恢复森林植被,促进森林资源的增加。每年完成中幼林抚育300万亩,力争到2015年我省乔木林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60立方米/公顷。

  7.强化造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大力推广使用林木良种壮苗,充分发挥重点采种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和重点示范苗圃的基础作用,推行定点苗圃定向供苗。进一步完善造林质量监管体系,逐步推行造林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准入制度,建立事前招标、过程监理、事后报账三位一体的造林质量监管体系,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实行法人责任制、监理制和报账制。加强检查验收,实行县自查、市抽查和省核查的三级造林检查验收制度,层层把关,把造林资金使用与完成造林的数量和质量挂钩,切实把好城乡造林绿化质量关。

  8.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加快构建现代林业生物灾害预防和应急防控体系,加强基层防治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无公害防治为主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薇甘菊、松突圆蚧和桉树、油茶等用材林、经济林病虫害防治,努力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转变。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强化各级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指挥体系建设;强化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火灾扑救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建立广东省航空护林站,积极开展航空森林消防业务,推广以水灭火技术,提高我省森林防火科技含量,增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林政、森林公安等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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