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从6月1日开始,编号为“粤林”、“粤林函”、“粤林办”、“粤林办函”的公文,如选择“主动公开”并经过保密审查,该文件承办人应在成文后10天内将公文电子稿件发送至局政务公开工作专用邮箱:zwgk@gdf.gov.cn,由专人在成文后的20天内在“广东林业”网站的相关栏目中予以公开(如选择“依申请公开”并经过保密审查,该文件承办人应在成文后10天内将公文电子稿件发送至局政策法规处邹碧山处,由局政策法规处依据《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办理)。此项工作在6月1日开始实行,由局信息与宣传中心负责。各处室和单位要大力配合,按要求严格执行,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六、检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今年上半年各处室(单位)办理的编号为“粤林”、“粤林函”、“粤林办”、“粤林办函”的公文主动公开的情况。先由各处室(单位)组织自查,及时将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府信息传至zwgk@gdf.gov.cn,予以公开。局办公室将视各处室、单位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考核、通报。此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由各处室、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自查。
七、更新林业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内容。集中对“信息公开”栏目中所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办事公开等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充实,并对栏目进行完善。此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由局信息与宣传中心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准确提供相关资料。
八、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信息。按要求将《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中省林业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有关信息及时公开。此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由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准确提供相关资料。
九、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省林业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确保广东林业网站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贯彻执行《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形成符合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适合我局实际的做法和流程。此项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