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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充推荐首届鹏城杰出人才奖人选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充推荐首届鹏城杰出人才奖人选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0〕1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专业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启动了首届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由于近期正值庆祝特区成立30周年,我市举办了多个评选活动,导致部分单位错过了鹏城杰出人才奖人选的推荐时机。为了做好首届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补充推荐人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区、各单位要重视鹏城杰出人才奖的推荐工作,准确把握评选条件。把近5年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大突出贡献、创造出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专业人才推荐出来。

  二、按照《关于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2009〕73号)的条件要求,未推荐人选的单位可继续推荐,已推荐人选的各区、各部门或单位可调整推荐人选。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仍按《关于开展首届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96号)执行。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务必于10月22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各区推荐候选人不超过6名(含已推荐人选),区属单位推荐人选报各区的受理时间截止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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