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二十一)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服务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认证。从改善旅游设施、环境、交通和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等细节入手,全面落实细微化服务标准,在交通、餐饮、景区、旅行社等涉旅服务单位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制订实施度假旅游、温泉度假保健旅游、海上旅游、高尔夫旅游、乡村旅游、游艇俱乐部和海水浴场管理等旅游业地方服务标准,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
(二十二)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支持力度,研究引入社会化培训模式。加强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结合城市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青岛特色文化,加强导游员、讲解员专业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
(二十三)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栈桥、五四广场、海水浴场等开放式旅游景区(点)的综合整治,清理重点景区(点)的违规摆摊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依据《
青岛市旅游条例》,实施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导游和宰客等非法行为,加大旅游投诉处理力度,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实行旅游业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旅行社、旅游购物商店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二十四)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制定海上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建立旅游应急处置体系,健全出境游客紧急救助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防止重大突发疫情通过旅行途径扩散。
六、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五)加快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青岛市旅游散客服务中心、信息咨询中心等散客服务配套体系。各主要景区(点)建立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的游客服务中心,实行全市联网、信息共享,完善旅游咨讯、投诉等服务功能。
加快建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行业联动、运转高效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旅游信息、消费、咨询、投诉、营销、指挥调度等服务,提高城市旅游公共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
在“琴岛通”卡现有功能基础上,整合相关资源,研究增加景区(点)票务、娱乐、餐饮、住宿、购物等支付功能。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移动多媒体等多种渠道,建设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实时便利的旅游在线服务系统。2010年,各电信运营企业开通青岛旅游咨询、投诉、散客服务公益短信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