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若干政策的意见
(青发〔2010〕11号 2010年8月24日)
为突出旅游产业的战略性产业地位,充分发挥其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和提升城市知名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旅游产业规划引导
(一)明确旅游产业发展定位。实施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力量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扩大居民消费的先导产业,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突出发展,建设国际海滨旅游度假中心和国际海上体育运动中心,打造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
(二)编制实施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突出资源整合,深化改革开放,强化统筹协调,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旅游大项目和业态合理布局,规范沙滩、湿地等旅游公共资源管理,避免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编制旅游度假区、海上旅游和邮轮旅游、乡村旅游、旅游交通体系等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
在编制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公共设施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蓝色经济发展规划等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各项规划之间的衔接。
(三)明确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左右,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左右;力争旅游总收入达到1500亿元左右,旅游外汇收入达到10亿美元左右,年均分别增长21%和10%左右。
二、健全旅游产业管理体制
(四)建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体制。成立青岛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全市风景区、度假区、旅游重点项目等规划编制的审核、协调实施和检查;协调旅游交通、会展、商贸、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等各类旅游资源整合与规划编制;加强对高档饭店、旅游景区(点)、高尔夫、游艇俱乐部、海水浴场等监管和整治。加强市旅游发展管理部门机构建设,适时成立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适当充实机构,加强力量,积极引进人才。各区市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旅游产业发展领导体制,加大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和管理力度。
(五)深化旅游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旅游资源整合,支持有条件的旅游度假区、景区(点)加快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和经营实体。争取开展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