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卫生局“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卫〔2009〕44号)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珠海市卫生局“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贯彻落实工作情况随时报市卫生局办公室。
附件:珠海市卫生局“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珠海市卫生局“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南粤春暖行动”为农民工进行医疗卫生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18号)、市府办《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9〕7号),更好地配合以服务农民工为主题的“南粤春暖行动”,提高务工人员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卫生部门的实际,运用卫生资源为农民工及其子女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以提高农民工健康水平,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二、服务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开展系列医疗卫生服务。
1.开展送医送药送服务到基层。开展健康快车进农村、医疗专家进基层活动,组织巡回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继续开展卫生下乡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为广大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2.开展健康教育和相关法律普法活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联合市妇联开展妇女儿童卫生咨询义诊活动,安排专家为群众进行医疗咨询、义诊。与工会、电视台联办,制作1-2期针对农民工的健康主题节目,开通农民工健康咨询热线,为农民工健康问题答疑解惑。与教育部门联合,在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意识。印制针对农民工的卫生保健、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将卫生保健知识和健康教育送给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加大节前和恶劣天气医疗救治工作力度。春节、国庆等长假前或恶劣天气期间在人口密集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派出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深入到车站、码头等,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救护保障,同时落实“无假日医院”制度,确保医疗服务井然有序、急诊急救到位、质量有效保障、安全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