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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大项目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大项目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卫〔2009〕7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大项目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大项目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
  重大项目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加快珠海经济的发展,对重大项目卫生服务形成依法许可、有效监管、优质服务、快速处理的有效工作机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监科、疾控科、医政科、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服务对象

  本方案所指重大项目,包括市重点投资项目,上级和相关部门交办、督办的重点项目,以及其它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项目。

  三、工作措施

  1.对负责重大项目的单位,采取提前介入方式,免费寄发一套卫生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主动告知相关事宜和注意事项,指导其准备申报资料。

  2.对重大项目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按照依法依规、高效快捷的原则,实行以下制度:

  (1)全程跟踪制。由接办窗口单位市卫生监督所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全程跟踪服务。

  (2)联审会办制。对上级部门办理或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重大项目,主动联系上级或相关部门,实行联审会办制度。

  (3)快速办结制。对重大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加快办结,一般应比规定办理时限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办结。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要指定专人协助申请人尽快完善,不拖、不推,主动热情服务。

  (4)责任追究制。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拖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卫生防病服务、送医送药服务、卫生巡查指导、健康卫生知识宣传,以保障务工人员健康,确保项目进度。

  4.对重大项目的技术服务,要加快办理进度,尽快出具技术服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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