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漳州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市有关单位建设任务分解表
单位
| 2010--2012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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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分区
| 牵头负责驻漳部队和武警部队的营区绿化。营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创建绿色军营35个,其中,2010年创建10个,2011年创建10个,2012年创建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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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到2012年,校园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创建绿色校园160个,其中,2010、2011年各创建50个、2012年创建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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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办
| 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工作。到2012年,创建绿色村庄365个,其中,2010年完成123个、2011年完成120个、2012年完成1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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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经局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开发区创建工作。到2012年,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面完成15个绿色开发区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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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到2012年,植被恢复治理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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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城市、县城和乡镇绿化。到2012年,漳州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7%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2平方米以上;龙海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36.2%,绿化覆盖率达到40.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县城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以上;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创建绿色乡镇45个,其中,2010年完成15个,2011、2012年各完成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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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四绿”工程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做好管辖路界范围之内各等级公路的绿化任务。到2012年,全市已通车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95%,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75%以上;完成公路绿化297公里,其中2010年完成国省道绿化87公里、县乡道绿化65公里;2011年完成县乡道绿化70公里;2012年完成县乡道绿化7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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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四绿”工程中主要水土流失区治理。到2012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0%以上,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7万亩,其中,2010、2011年各完成3.5万亩,2012年完成4.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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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 牵头组织、协调造林绿化规划、种苗供应、技术指导,掌握造林绿化进度并及时通报。抓好“四绿”工程绿色屏障中沿路、沿江、沿海和环城的造林绿化。到2012年,全市主要交通干线一重山、重点流域一重山和沿海基干林带的可绿化宜林地的绿化程度达到100%,规划的一重山低质低效林分补植改造面积达到90%以上。完成“三沿一环”造林绿化9万亩,其中,2010、2011年各完成2.7万亩,2012完成3.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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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办
| 牵头、指导“四绿”工程在建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做好车站和铁路地界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到2012年,全市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95%以上(含在建铁路完成绿化里程169.69公里,其中,2009年已完成38.02公里,2010年完成83.05公里,2011年完成32.6公里,2012年完成16.0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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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闽政文〔2010〕76号)任务,制定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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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漳州市“四绿”相关工程建设要求
一、绿色城市建设要求
1、各项绿化指标应达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应拆墙透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