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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区高血压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3.负责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万山区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并协助各区组织实施。

  4.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部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全市社区高血压防治工作的实施并进行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和评估。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西部中心

  1.负责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并协助各区组织实施。根据全市计划安排,制定辖区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为社区提供适宜的防治方法和技术。

  3.掌握社区高血压危险因素分布状况及趋势,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的沟通,制定或调整高血压防治技术策略。

  4.对辖区内高血压防治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和评估。

  (四)卫生服务中心(站)

  1.掌握本社区(村)高血压病人分布的基本情况,根据计划安排,落实本社区(村)高血压防治的实施计划。

  2.开展社区(村)人群健康教育,为社区(村)人群提供控制高血压危险因素的知识和技能,促进社区人群普遍掌握高血压防治知识,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落实社区高血压患者的筛查、诊断、登记、治疗、随访管理和转诊等。通过对35岁以上首诊患者免费测量血压、组织社区居民健康检查等多种方式检出社区高血压患者,对高血压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

  4.督促高血压患者规律服药及采取合理膳食、运动等非药物治疗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病情发展和药物治疗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患者预警,督促患者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5.早期发现高血压患者的危急和疑难情况,并及时转到上级医院进行救治。

  (五)综合医院

  1.推行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为检出的高血压患者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2. 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急症或疑难重症患者,实施诊疗和救治,并将确诊和病情稳定的患者推荐进入社区进行规范化的社区管理。

  3.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

  4.与疾控中心和社区服务机构协调开展工作。

  八、督导与考核

  (一)考核方式。

  由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调查等方式对社区高血压防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工作督导和考核,提出改进意见,提高防治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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