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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区高血压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3.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三)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

  高血压患者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血脂、眼底检查、心电图、大便潜血、B超、K(钾)、Na(钠)检查、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六、实施进度

  (一)项目启动(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

  制定防治方案,组织社区高血压综合防治工作培训;在香洲区选择2-3个社区服务中心(站)作为试点,斗门区选择2-3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试点,以点带面开展社区高血压综合防治;其他有意愿参与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参照方案开展工作。

  (二)项目试点实施(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

  试点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及时建立社区患者管理卡,定期对确诊的患者进行随访并记录;在社区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高危人群对高血压的认识,增强患者的健康信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

  区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和推行35岁以上病人内科首诊量血压的制度;为确诊的高血压病人制定治疗方案,并通知病情稳定的患者到辖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高血压综合防治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辖区高血压综合防治试点单位进行工作督导评估。

  (三)项目总结与推广(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进行项目试点总结,总结经验做法,项目工作在全市各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推广。

  七、机构与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综合组织协调社区高血压的防治工作,制定有效的政策,开展多部门合作,落实相关资源(人力、物力)等保障措施,将高血压防治工作内容纳入社区卫生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全市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制定本市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全市高血压防治工作实施情况,研究防治策略,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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