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证明》有效期1年。原《证明》期满或更改事项需换证的,持原证按上述程序重新申请、审核和发证。
附件2:
许可证编号: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书
收购站名称:
收购站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收购站地址:
邮 编:
申证类型:
□首次 □换证
开办单位名称:
(公章)
开办单位法定代表人:
收购生鲜乳种类:
□牛乳 □水牛乳 □羊乳
收购地域范围: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农业厅 制
二○○九年
填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格式由省农业厅统一规定。封面许可证编号由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同意发证后统一编写。编号由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14位,首位是“粤”,第2位至第7位是县级行政区域代码;第8位至第11位为年份号,并加括号;第12位至第14位为顺序号。例:广州市辖区第一个获证的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证编号(2009年发证):粤440101(2009)001。
二、本申请书由收购站填写,需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准确。
三、需上报的其它材料:
1.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2.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收购站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5.与被收购养殖场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7.申请换证的,还需附上原《生鲜乳许可证收购证》。
四、申报单位将申请书和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上报县级畜牧兽医部门一份,自留存档一份(也可由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自行规定)。发证后,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复印件,分别报省级和地市级畜牧兽医部门各一份。
五、此表适用于首次申请和换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声 明
1.本人对农业部《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已充分理解。
2.本单位(人)已按照《生鲜乳收购站审核表》自查合格,可随时接受生产条件现场审核。
3.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及附送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开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开办单位公章)
收购站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表1
基本情况
收购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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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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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地域
(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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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规模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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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单位和收购站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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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工作人员情况
序
号
| 姓 名
| 工作岗位
| 职务/职称
| 学历
| 所学专业
| 获证书(健康证明)时间、种类及编号
| 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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