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内部绩效考评制度。具体做法是:由执行专家组根据考核办法(另行制订),组织对功能研究室和研究室主任及专家岗位、综合试验站和站长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二是监督评估委员会对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对未完成任务指标或完成不好的,提出整改要求。
每五年对各产业技术体系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调整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专家、功能研究室和研究室主任及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和站长的相关资格。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管理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以及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发挥执行专家组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监督评估委员会对体系建设的绩效考核与监督作用,扎实推进我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
(二)资金保障。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是关系到广东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性、基础性重大工程,必须多方筹集和广泛利用国内外社会资金,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建设。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和依托单位共同承担。各级有关单位要不断加强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保证科技投入的效益最大化。
(三)制度保障。
制定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项目管理办法;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专家,功能研究室和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和站长等遴选办法与实施细则;建立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规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运行机制。
(四)人员保障。
技术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人员的工资福利、党政关系、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以及配套政策保障与支持,要保证人员充足的科研时间,提供必要的科技辅助人员,为开展业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条件保障。
各技术依托单位须保证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室条件建设、仪器设备使用和试验示范用地及相关设施,同时保证在业务上接受体系的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