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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监制



广 东 省 农业 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
  乙方(受让 方):     住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亩以    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        日起至      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上述土地交付标准: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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