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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漳政综〔201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古雷港、常山开发区管委会:
  《漳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法制办反映。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漳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面落实国务院《意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关键一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来闽来漳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省、市《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制度建设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为加快“海西建设、漳州先行”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围绕海西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动对接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立足本市实际,依据《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的总体布局,集思广益,高屋建瓴地谋划好“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蓝图,更好地发挥规划在“海西建设、漳州先行”中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认真做好相关涉法事务的办理工作。要根据国务院法制办《支持海西建设意见》和省政府法制办《贯彻意见》的要求,积极创新,主动对接,争取相关支持,对“海西建设、漳州先行”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重要涉法事宜先行先试。(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切实发挥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加强对省级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深入调研交流,推动示范县大胆创新,辐射带动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南靖县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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