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9.加强村卫生所改造建设。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制定村卫生所改造和设备配置方案,重点扶持22所行政村卫生所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针对边远山区、海岛等人口稀少的行政村,实行当地乡镇卫生院或周边村卫生所包干责任制,采取统一派驻、巡诊等方式,消除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满足当地农民就医和公共卫生服务等需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0.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半年力争完成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核定工作以及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岗位设置的工作。全面建立“总量控制、科学设岗、全员聘用、合理管理、同岗同酬”的人事分配制。在全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全面推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水平与同级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1. 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到年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50%和30%;城乡65岁以上老人建档率分别达到60%和50%;城乡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5%和70%;城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城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50%和30%。城乡人群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分别达70%和6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平均达90%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低成本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2. 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二是完成第三针剂乙肝疫苗补种任务,接种率达90%以上。三是对所有农村育龄妇女实行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四是对所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人均400元的补助。五是对35-59岁农村妇女开展以防治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病免费检查。六是做好2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七是积极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以二级预防为重点,加快漳州市医院产前诊断机构及各县(市、区)产前筛查机构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产前筛查、诊断的覆盖面,全市农村覆盖率达到20%;对全市15000名高危孕妇产前筛查实行定额补助,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23.加大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力度。我市2010年须完成5万户农村改厕任务,其中市卫生局负责中央项目1.2万户,推进面上改厕2.9万户;市建设局负责0.4万户,在农村新村建设中落实;市农业局负责0.4万户,在沼气池建设中落实;市委农办负责0.1万户,在“造福工程”中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