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电台、电视台、主流报纸设立专版或专栏,对《
社会保险法》五大险种等社会保险制度进行释义与解读,对社会保险待遇计发等规定进行专门介绍;在《南京劳动保障》杂志出专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社保业务处室(单位,下同)、南京劳动保障学会配合;时间安排:2011年1-7月)。
(二)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设立《
社会保险法》专题网页和专栏,按照五大险种和社会保险费征缴、基金管理、保险经办、保险监督等专题进行介绍(责任处室:12333牵头,社保业务处室配合;时间安排:2011年1-7月)。
(三)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结合社会保险业务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编印宣传资料、制作音像制品、编发资讯短信、开设宣传专栏等方式开展宣传。参与省、市和区县联动的广场咨询活动(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时间安排:2011年4月)。
(四)发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多种手段,广泛开展针对性、群众性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
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时间安排:2011年3-6月)。
(五)开设“市民课堂”。地点安排在大行宫会堂(暂定),周六、日上午开课,市民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免费听课(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时间安排:2011年3月)。
(六)组织社保业务处室和区县联合组成若干宣传小分队,深入基层,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进行专题宣讲,解疑释惑。(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时间安排:2011年4-5月)
(七)结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不失时机,因地制宜地开展《
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责任处室: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牵头,政策法规处和相关处室配合;时间安排:2011年1-2月)
(八)充分利用市政府12345、局12333、局长信箱、市委网络问政等渠道,及时跟踪社会各界对贯彻实施《
社会保险法》的反应,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和正确引导,做好舆情分析和反馈,为《
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处室:12333牵头,政策法规处、办公室配合;时间安排:2011年1-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