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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决定
(明政文〔201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2010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单列考核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平稳的态势,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经市安委会组织考核、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大田县人民政府第一名,将乐县人民政府、尤溪县人民政府并列第二名,沙县人民政府、泰宁县人民政府、明溪县人民政府并列第三名,评为2010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在市单列考核单位中,经贸委等10个单位评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同时,授予许长彬等30位同志“2010年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以资鼓励。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新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为推进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一、安全生产先进县(6个)
  第一名:大田县人民政府
  第二名:将乐县人民政府
  尤溪县人民政府
  第三名:沙 县人民政府
  泰宁县人民政府
  明溪县人民政府
  二、市单列考核先进单位(10个)
  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三明市建设局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三明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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