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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市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系工作;承办我市组团参加国内城市政府举办的涉及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的经贸活动。

  (八)承担非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外来投资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非涉及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投诉事项。

  (九)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综合管理;负责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依法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负责服务总部经济相关工作,承担总部企业认定等有关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十一)负责建立与管理南宁市投资促进网站,推进网上招商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包装推介等工作,协调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全市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外地驻邕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负责联系外地在南宁设立的商会。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宁市投资促进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财务等日常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承担政务信息、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研究国内外投资发展动态和全市投资促进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全市投资环境宣传推介;负责建立与管理南宁市投资促进网站,组织开展网上招商工作;负责建立与管理招商数据库;参与重点招商项目的评估、编制和推介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等工作。

  (三)国内投资促进科

  研究拟订全市国内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国内年度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建议;承担国内有关重大项目招商任务;组织开展国内重大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承接国内产业转移招商活动;统筹推进开发区(园区)的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国内重点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工作;负责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业务相关的国内客商、团组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接待;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国内投资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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