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市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系工作;承办我市组团参加国内城市政府举办的涉及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的经贸活动。
(八)承担非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外来投资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非涉及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投诉事项。
(九)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综合管理;负责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依法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负责服务总部经济相关工作,承担总部企业认定等有关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十一)负责建立与管理南宁市投资促进网站,推进网上招商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包装推介等工作,协调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全市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外地驻邕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负责联系外地在南宁设立的商会。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宁市投资促进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财务等日常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承担政务信息、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研究国内外投资发展动态和全市投资促进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全市投资环境宣传推介;负责建立与管理南宁市投资促进网站,组织开展网上招商工作;负责建立与管理招商数据库;参与重点招商项目的评估、编制和推介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等工作。
(三)国内投资促进科
研究拟订全市国内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国内年度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建议;承担国内有关重大项目招商任务;组织开展国内重大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承接国内产业转移招商活动;统筹推进开发区(园区)的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国内重点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工作;负责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业务相关的国内客商、团组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接待;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国内投资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