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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珠国土字〔2011〕222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2011年2月21日全省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不松懈、不大意、不厌战”的责任意识,迅速组织人员,通过巡查台账、卫片图斑、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渠道,全面清查2010年度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分门别类,妥善处理,努力减少违法用地,确保“零约谈”和“零问责”。各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掌握进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清查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区对清查出来的各类违法用地要把握好整治的重点。一是抓重点区域,对违法违规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高的镇(街)要加大整治力度;二是抓重点类型,着重处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两高一资”违法占地项目和违法占用耕地、严重浪费资源的违法用地行为;三是抓重点项目,对已动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要全力以赴加快用地报批,务必在2月底前组织用地报批材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区对清查出来的违法用地建设项目必须一律予以停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坚决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重大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对事、对人处理到位,并在新闻媒体公开处理结果的,以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各区要切实履行职责,把清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全力抓好,严禁推诿敷衍、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查整治任务的、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的、组织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市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政府(管委会)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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