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核实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1〕69号)
各分局: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核实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籍电[20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核实工作以我市已上报省厅的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国家下发的2010年遥感监测成果来进行。需要注意的是2010年遥感监测成果要采用最终下发的版本,保持变更调查工作和卫片执法监察工作采用的遥感底图的一致性。
二、各部门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认真开展核实工作,积极沟通协调,各司其责,确保按时完成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的进一步核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