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科工贸信法规字〔2011〕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软科学研究,规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水平,我们制定了《深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深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提高软科学项目研究水平,根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是市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支撑。

  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要研究范围包括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法制研究、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

  第三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照管理规范、职责明确、公开公正、简明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四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发布《深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年度研究项目、申报要求等事项。

  研究项目的选题原则应当贯彻中央的发展方针和政策,密切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研究项目选题应当集思广益,可以通过发布项目征集通知、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