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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科学发展带头人”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勤于学习和业务钻研,做推动科学发展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追求“好”、力争“快”、坚持 “特”、突出“新”、立足“干”,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促进科学发展和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的成绩,做工作中的一面旗帜。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带领群众走科学发展之路,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经常联系和服务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做基层和群众的引路人和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做现代法治公民的典范。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带头弘扬新时期深圳精神,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带头迎难而上、克难而进;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带头敢抓敢管、敢担责任;坚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带头团结干事、奋发有为;坚持艰苦朴素、务求实效,带头勤俭节约、廉洁自律,做党的形象的忠实维护者。

  三、精心设计载体,确保活动成效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争当“科学发展带头人”的主题,根据所在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结合所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行业自律、改革创新、发挥作用的要求,,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做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保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团结凝聚广大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等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决策、创新发展、员工思想教育、文化建设等,推动党群共建、团结员工群众,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党员要带头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通过开展“我是共产党员”、党员挂牌上岗、“我为社会组织发展献良策”、创建“优秀社会组织”等活动,立足岗位比奉献,促进发展求实效,争做爱岗敬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先锋。

  四、注重方式方法,扎实有效推进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实际需要明确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其中,从2010年7月开始到2011 年“七一”前,着重围绕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迎接建党90 周年开展活动;从2011 年7 月到2012年,着重围绕迎接和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开展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向党献礼。同时,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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