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通道功能(新建)。规划设计科学、树种配置合理、生态功能突出、采用良种壮苗造林,栽植两行以上景观防护树种并长久保留,林木生长势良好,景观效果优,加10分。
10、工程施工(新建)。全线采用招投标建设、工程化施工,整体效果好,加10分。
三、达标认定
单条绿色通道得分在90分以上的认定为达标;80-90分的认定为基本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得分归零并加权计入总分。依据所有纳入考核的绿色通道的得分,按建设里程加权平均计算出各市(区)绿色通道得分。四个区整体达标的认定,总得分90分以上的认定为整体达标,80-90分的认定为基本达标,80分以下的认定为不达标。
四、考核验收程序
2011年绿色通道建设达标验收分5个阶段进行,每阶段检查根据所列内容的措施到位情况,市、区分别排名同时计算系数,第一名1.2、第二名1.0、第三名0.9、第四名0.8。
第一阶段:绿色通道建设方案评审,时间1月份。对各市(区)上报的绿色通道逐条进行规划设计、土地流转、组织实施和抚育管护等方案审查,符合建设标准的绿色通道纳入市级考核奖励范围并初步确认建设里程和面积。
第二阶段:绿色通道达标建设初验收,时间4月中旬。重点验收苗木规格、树种配置、栽植质量、边沟开挖、土地流转和管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确认各市(区)本年度建设的通道里程和面积。
第三阶段:绿色通道管护情况验收,时间6月上旬。重点检查林下间套种和防火烧、水淹情况。
第四阶段:绿色通道建设实效验收,时间9月上旬。重点检查连贯不断档、苗木成活保存、边沟功能发挥、抚育管护实效等情况。
第五阶段:年终验收,时间12月上旬。对全年绿色通道达标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计分。
绿色通道达标验收由市绿色通道验收组负责。
各市(区)在分阶段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向市农委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工作总结和相关小班卡片等资料。
五、计奖办法
按本年度绿色通道建设面积计算奖励基数。新建绿色通道按实计算,完善绿色通道按平均宽幅与里程乘积的1/5计算。凡是被认定为不达标的通道不计面积。
计奖按基数面积×系数(a)×系数(b)计算(系数(a)由绿色通道得分除以100获得,系数(b)按历次验收排名系数求算术平均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