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是贯彻集约节约用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三旧”改造政策性强,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容易诱发腐败行为。为确保“三旧”改造工作健康推进,提出以下预防措施。
1、完善程序,严格按程序制度办事。要按照“范围合理、程序合法、结果可控”的要求,完善“三旧”改造的工作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规范“三旧”改造范围及适用政策的工作程序。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既要尊重历史,分类处理,客观公正,又要做好与国家法律政策的衔接,兼顾发展历史和土地管理政策的延续性,完善“三旧”改造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防止“三旧”改造中出现搭车报批、蒙混过关等违法违规问题。
(2)严格规范土地功能改变、容积率调整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能缺、备查的资料一份不能少、审批的内容一个不能漏。重点防范弄虚作假违规突破“三旧”改造范围、改变土地建设用途和提高容积率的行为。
(3)严格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对所有涉及征地和拆迁面积、补偿数量等方面的工作,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测量或评估机构完成并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
(4)严格规范“三旧”改造中涉及协议转让土地的工作程序,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进行招拍挂,严防滥用“三旧”改造政策,规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擅自以协议方式出让或低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5)严格规范“三旧”改造中财政资金支付,土地出让收支监管等方面的工作程序。严禁违反规定减免缓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的发生。
(6)建立完备“三旧”改造档案。对“三旧”改造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资料都要以项目为单位存档备查,做到结果可控、可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2、强化监督,加强事前防范。
(1)加强廉政教育和政策培训。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三旧”改造培训计划,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教育,明确行为规范,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依法行政,谨慎用权,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要把监督贯穿“三旧”改造的各个环节。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情况,要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党外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监督整体效能,形成有利于推进“三旧”改造的政务环境和反腐败合力。
(3)联合市监察检察部门,加强对“三旧”改造用地审核报批、征地和房屋拆迁、土地确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无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和违反政策的问题,特别要加强对涉及功能转变、容积率调整、征地拆迁补偿重点环节的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重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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