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保增长扩内需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关于保增长扩内需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措施》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专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保增长扩内需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措施
为强化“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土地管理要求,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全市“保增长、定格局”建设项目用地的供给,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土地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措施和意见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划,全面保障“保增长、定格局”建设项目发展空间。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上图落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模的前提下,按照地方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在2009年12月底完成的市、区、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省级重点项目、市“保增长、定格局”重点项目、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重点项目等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全部纳入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建设用地范围。
二、创新思路,改革完善征地拆迁体制和机制。增强征地拆迁的属地政府协调和调配力度,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形成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廉洁高效的征地拆迁新机制,为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三、采取明确审核时限、简化报批材料和手续、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并联式审批等方式方法,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以首问负责制、跟踪服务制、过错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规范、落实工作责任;对于包括省级重点项目、市“保增长、定格局”重点项目、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重点项目在内的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
四、抓好《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的配套措施落实工作,以“三旧”改造为载体,深入挖潜,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