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窗口便民利民十项措施》的通知
(2009年10月21日)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窗口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实行领导窗口办公
每周四由局领导轮流到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现场办公,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及时研究解决复杂审批事项,加强窗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深化首问责任
服务对象到我局咨询、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咨询或办理的事项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办理的说明原因和依据;不属于本科室职责的,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关科室并跟踪办结情况。
三、完善一次告知
窗口受理服务对象咨询时,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必备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等;审核材料时,必须一次性告知应该补充的所有材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受理。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应耐心解释,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窗口放置一次性告知单,供服务对象根据需要自主取用。
四、严格限时办结
服务对象到窗口办事,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经办人必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能即时办理的,即时给予办理。对限时办理的事项,应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办理事项、办结时间及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五、开通举报电话
开通我市全国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工作时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并办理举报投诉事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六、开展预约服务
窗口实行非工作日预约服务制。服务对象因时间紧迫或其它重要原因,急需在节假、双休日等非工作时间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紧急事项,通过电话联系预约,可提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预约服务。
七、推行延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