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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57、发展和完善智能公交系统,大力应用大动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2018-2020年。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构建全市公共出行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基本建成更安全、更通畅、更便捷、更经济、更可靠、更和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成多层次和普遍服务的全市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快捷的公交客运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七)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58、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和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力度。通过新建、收购、改造、受让“以房抵债”房产及清理市直单位闲置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逐步提高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比例;加强建设规划和供应管理,切实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帮助危房户、拆迁户、新参加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没有能力购买商品住房的城镇中低收入等群体,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到2011年基本解决2008年度登记在册的3000多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2010-2011年完成1000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59、加大资金投入,争取逐步将中心城区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2010-2014年力争全面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争取逐步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60、提高中心城区住房困难标准,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危房户改造。三区一县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提高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2015-2017年,力争廉租住房保障基本覆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2018-2020年,力争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实行并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2011-2017年全市完成7000户以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2018-2020年,全面解决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八)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61、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的场地和设施建设,完善基本服务功能,确保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和市内所有常住人口。到2011年,力争100%的县以上、85%的街镇(城镇社区)和80%的行政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城乡和市内所有常住人口。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力争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率超过85%,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就业率不低于8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构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普惠制度,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和储备计划,实施技工教育倍增计划;开发适应广东省产业调整升级的职业培训标准,注重开发适应农村劳动力、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教育的远程培训课件。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服务。到2011年,每年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4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推进创业促进就业服务,组织评审一批创业咨询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开发创业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力争每年扶持500名城乡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成功创业,带动就业5000人左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4、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加强基层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基层服务平台联网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2011年,实现超过900名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区县、镇(乡)以及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兼顾城乡劳动者就业特点,合理确定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标准,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登记分析制度,定期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公平服务,积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组织有创业意愿和潜能的不同类型的青年开展创业培训,培育创业主体,推进全民创业;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培训制度,健全适应汕头经济发展的职业培训标准体系。2012-2014年。巩固普惠城乡劳动者的各项制度及成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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