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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2010年三明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干线公路形象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名片和窗口。国省道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协调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市政府专门成立三明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政府将成立由交通、公安(交警)、工商、公路等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督查小组深入各县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按照“地方为主,部门分工”的原则,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合力推动国省道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我市国省道建成畅通、美观、和谐的文明大道和对外窗口,确保检查期间公路沿线城镇的整洁、文明、畅通。具体分工如下: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抓好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督促落实所辖路段脏、乱、差的整治,重点是解决占路集市、乱建乱搭盖、沿路乱堆杂物、弃土、乱倒垃圾的问题,督促沿线厂、矿、开发区或单位部门设置的平交道口路段的硬化,严禁平交道口沙土污染主干公路。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国省道干线公路维修改造,完善附属设施,强化公路养护内业、外业的规范化管理;对搭接交叉道口和“路宅分家”及集镇整治路段的技术指导和方案审定;向省级争取资金补助,及时向下拨付各类资金;组织路政执法人员上路执法,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依法治理超限运输行为;依法整治未经许可设置的“非标”、违章建筑(或搭盖)等。

  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整治公路上车辆乱停乱放及非法设置路障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按省政府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开展治理超限运输联合行动;对测速装置等设施进行全面的调查并按规范设置;对本部门设置的交通标志存在破损、陈旧、锈蚀的予以更新或拆除,保障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组织依法整治公路两侧红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和设施;协调解决公路两侧绿化用地。

  建设(城管)部门:主要对公路沿线城镇的占道作业、赶墟集市、占道贸易、摆摊设点、红线控制内建筑进行专项治理。

  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整治占道为市的商户。

  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迎部检”工作的宣传报道,为整治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不予配合、阻挠阻碍执法工作的,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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