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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2010年三明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牵头组织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公路路政等单位负责实施。

  5.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违章建筑(或违章搭盖)的整治。

  (1)工作任务:整治违章建筑16处。

  永安市:违章建筑整治6处。

  梅列区:违章建筑整治1处。

  三元区:违章建筑整治1处。

  尤溪县:违章建筑整治3处。

  宁化县:违章建筑整治5处。

  (2)工作要求:应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对近年来,在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内搭建的民宅、路边店、烤烟房等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建筑等,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清理拆除。各级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新的违章建筑(或违章搭盖),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确保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内无新的违章建筑(或违章搭盖)。该项工作应在9月20日前完成。

  (3)牵头组织单位:由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公路路政等单位负责实施。

  6.超限运输整治。

  (1)工作任务:全年平均超限率控制在5%以下,干线公路交通秩序正常。

  (2)工作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号),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和技术措施,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要规范治超执法行为,防止公路“三乱”行为发生。特别是要禁止车货总重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上路过桥,禁止超过限载标准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

  (3)牵头组织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路政)、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宣传等单位具体实施。

  四、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是交通运输部对我省“十一五”期间公路养护与管理的一次全面考核、检阅,检查结果关系到交通运输部对我省公路养护管理的总体评价,关系到全省公路交通乃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形象,意义重大而深远。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政府提出“从全国排名第十七名提升至前十名左右”的任务目标,交通公路部门已提前展开路面改造、公路绿化、路容路貌整治、公路路政等大量的迎检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我市干线公路路况和服务管理水平,提升我市交通公路整体形象,以优良的路况、规范的管理迎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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