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部门的执收执罚行为;全面清理各种涉企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中央、省、市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一律不得继续收取;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任何单位向国有企业要求捐赠、捐献、公共事业捐款必须经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3.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撤销牵强附会、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论坛);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严格执行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规定,继续巩固和深化清理成果,按照规范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
4.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管理为重点,坚决纠正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以“四分开”为抓手,着力净化中介市场。巩固和深化“四分开”工作成果,实现全市中介组织全部“四分开”的目标;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司法制裁等措施,治理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依法规范中介组织。根据《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制定我市的实施细则,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界定和规范中介组织市场准入条件,通过健全中介组织及其执法人员违规违法档案等制度、完善中介组织退出机制;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理顺行业管理关系和行政管理权限,杜绝多头管理、行业分割和部门垄断,实现全方位监管。继续以诚信公正为核心,促进中介组织发展。完善信用管理配套制度,健全中介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加快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引导行业自律,培育和扶持诚信经营的市场中介组织。
(二)持续深化六项治理工作
1.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认真抓好省招标中标药品的跟标和确标工作;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开展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价格监管、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以“方便、周到、安全、满意”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二级以上医院实现门(急)诊“一卡通”,方便患者就医;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完善医德考评体系,规范服务行为,促进行业风气转变;大力推进“五位一体”医患纠纷处置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继续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强医药广告审批和发布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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