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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泉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泉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泉政办〔2010〕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泉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泉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强市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1.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省政府和我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全面开展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清理和检查,摸清强农惠农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虚报、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并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着力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以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村级组织乱收费及土地征用补偿费兑现不到位等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重点监控、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民隐性负担问题,维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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