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保障企业安全发展。

  2.主要任务。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造拆船、非煤矿山、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同时明确企业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5.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员工大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