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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泰州市民营经济三年跃升计划的通知


  3.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推进民营企业集聚发展。按照《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围绕我市构建“1+3+N” 的现代产业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功能配套完善的特色园区,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引导民营资本向园区和重点产业集聚。积极引导投资能力较强的企业投向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细化产业链、推进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全力打造制造业和服务业高度融合、充满活力的特色产业基地。依托特色产业基地,支持建设技术研发、人力资源、创业投资、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专业市场建设,提升特色产业基地的影响力。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优势品牌,促进企业提高知名度和市场声誉。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和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建设,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每年新建标准厂房150万平方米。

  4.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中心、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加强与一流高校院所的合作,引进一流的创新团队,全市每年新办产学研联合体100家。支持和帮助民营领军企业与外资企业开展产品配套、业务合作,主动融入外资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科技开发项目,以及省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攻关、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加大民营企业的技术改造投入,民营企业技改投入年均增长30%以上。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结合“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在技术改造、设备引进、项目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国外智力引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重点民营企业给予支持,培育一批科技型民营领军企业。

  5.拓展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建立健全适合于中小企业的融资体制机制。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对工作流程、风险管理、合规内涵进行改造;加快金融创新,探索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抵押贷款产品,积极推广100万元以下贷款免抵押信贷模式;大力推广“富民阳光信贷”,在对农民信贷进行阳光评议基础上,建立由乡镇财政资助,乡镇村干部、当地企业和自然人组成的专门为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解决农民创业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探索开展民营企业技术专利权、工业产权等非实物资产抵押贷款。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规范有序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完善融资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信用评级、业务激励机制,不断增加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规模,每年担保机构新增注册资金3亿元以上,到2012年达30亿元,以增强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并扩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帮助民营企业通过典当、设备租赁等渠道进行融资。引导民营企业运用现代经营策略扩大规模,促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公开发行债券、股票并上市,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多种途径,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促进资本流动和资本集聚。吸引境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泰州,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规模。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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