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
(盐政办发〔20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有效保障了政府系统的高效运转。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为我市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根据《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盐城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盐政办发〔2004〕135号),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值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有效应对重要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从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精干人员,充实到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室),不断提高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值班工作制度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24小时值班制度。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值班室),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均应设立专门的应急值守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应急值守工作职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本地、本部门和单位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遇有较大及其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段,要加强值班力量。
(二)领导带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稳定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市直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要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先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