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2011年度水利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水利局《2011年度水利建设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2011年度水利建设安排意见
(淮安市水利局 2011年2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精神,全面推进淮安水利建设,夯实水利基础,提高水利保障能力,现就2011年度水利建设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安排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发展服务四大体系,全力服务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安排原则
1.围绕“安全水利”,以流域、区域工程建设为重点,实施治淮、中小河流、区域治理、世行贷款项目等工程,进一步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2.围绕“民生水利”,加大农村民生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灌区节水改造、饮水安全、县乡河道疏浚、村庄河塘整治、小型水利工程重点县及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以保障粮食安全,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围绕“资源水利”,大力实施好南水北调、古黄河水利枢纽、白马湖退围(圩)还湖等工程,进一步提高全市水资源供给能力。
4.围绕“环境水利”,以服务城市化、工业化为着力点,实施里运河防洪控制工程,继续实施白马湖环湖大道、里运河、大运河景观提升、淮安生态新城水系调整等工程,改善滨湖水生态、水环境。
二、主要建设任务
2011年度水利建设重点实施“六大工程”,确保完成投资25亿元,力争30亿元。
(一)流域性防洪工程
1.开工实施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按行洪12000立方米标准,对河道、堤防及沿线建筑物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投资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