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九)工商部门职责:依法确认道路客运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

  (十)城管部门职责:负责对乱停乱放在客运站、医院、学校等占用人行道和城市公共场所的车辆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违章处罚等工作。

  (十一)质监部门职责:负责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校,对私自调整计价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十二)发改部门职责:负责对客运车辆、临时停车站场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十三)广电局、资阳日报社职责:负责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公开曝光非法营运车辆,积极宣传有关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客运市场整顿氛围。

  三、重点整治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选择本地区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最突出、危害性最大的l至2条客运班线或汽车客运站、宾馆、码头、商贸中心、院校等人流集中的区域作为整治的突破口,以点带面,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

  整治重点内容:

  (一)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黑车”。

  (二)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带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打击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和营运证牌“黑车”。

  (四)打击伪造、贩卖机动车号牌和营运证牌“窝点”。

  (五)打击克隆、套牌出租汽车。

  (六)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充当“黑车”保护伞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2011年2月1日,分三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2010年12月4日至13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调查摸底,开展舆论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12月14 日至2011年l月27日)。各县(市、区)政府要从交通运输、公安、工商、城管、质监、发改、监察、安监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