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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资府办函〔2010〕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

  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机发3137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60天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能刚同志为组长,市政府联系交通工作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处。各县(市、区)成立由县(市、区)政府领导任组长,交通运输、公安、监察、安监等部门参加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市、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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