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推进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扩大财政对农村建设的投入比重,建立健全财政支持、银信互动、社会筹集、农民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以项目为载体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重点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乡村道路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大型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使用,发挥综合效益。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服务组织,促进农业规模集约经营。
3、创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体制机制。改革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体系,构建灵活、高效的投融资机制。建立市和县市区“财权与事权匹配”机制,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市、县市区财政收入、项目选址、服务范围等情况,合理确定各方出资比例、责任分担和建设主体。按照城市设施-城郊设施-农村设施梯次配置路径,推进路网、电网、水网、气网、信息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
4、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简化户籍相关手续,推行网上户口迁移。推进乡镇变街道,农民变居民的身份置换。剥离或取消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会福利和社会管理功能,放宽户口迁移落户条件,推动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5、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体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平等就业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就业服务制度、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机制,统筹农村富余劳动力、新生劳动力、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群体等城乡就业群体充分就业。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体系,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
6、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制。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全面实施农民工、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政策和办法。全面建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本社会保险的覆盖层次,实现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提升为市级统筹,与省做好衔接,养老保险提升为省级统筹。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7、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提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范围,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和多元参与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建立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政电信、广播电视等设施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无缝连接。
(八)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基本思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构建与“两型”社会相适应、高效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1、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以推行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为重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简化行政审批,推进政府流程再造。突出简政放权,赋予示范区部分市级行政管理权限。
2、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健全行政运行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两型”社会领导协调机构及执行机构建设,配合建立城市群高效协调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分区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调整优化行政区划。理顺行政区与园区之间的管理体制,加快园区整合重组。按照“综合性机构、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在示范区及园区创新机构及人事制度,推进大部制改革及委任制、聘任制等多元化用人制度。
3、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根据“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从经济增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发展等方面科学确定“两型”社会建设的指标体系。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体系和干部考核制度,加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公共服务等领域指标的考核权重,引导各级政府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重点,服务“两型”社会建设。根据各县市区的主体功能定位,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权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协调委员会,全面负责改革试验工作。设立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负责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中的规划编制、政策研究、指导实施、监督考核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成立“两型”社会建设专家顾问委员会,对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和指导,对改革试验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各县市区建立相应机构,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在实施方案的指导下,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和实施《长株潭城市群湘潭市域规划》、《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和若干专项改革方案。将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及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建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和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将“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两型办、市人事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评价小组,每年对各级各部门“两型”社会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推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三)推进试点示范。积极争取国家在湘潭开展各项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湘潭九华、昭山、天易三个示范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国家和省里拟放在湘潭的改革试点,原则上优先安排在示范区率先推进。同时,针对产业发展体制、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土地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重点改革领域,选择一批单项试点单位和区域,进行改革试验,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做好面上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