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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批复


  第三阶段(2016-2020年),完成“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主要任务,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形成符合湘潭特色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的内生型发展模式,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至2020年,人均GDP达到8.8万元,万元GDP综合能耗较2007年年均下降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95%、80%,城镇化率达到80%。

  2、主要任务。紧扣“两型”社会建设主题,通过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土地管理、财税和投融资、自主创新、对外开放、城乡统筹、行政管理等八大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四大转变”:实现由突出经济发展向经济发展与生态社会和谐并重的转变,由低端产业发展向现代高端产业发展的转变,由城市优先发展向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转变,由单个城市的扩充发展向城市群融合发展的转变。

  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主要内容

  (一)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基本思路: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市场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

  1、推进节能减排机制创新。编制实施节能减排专项规划,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健全新建项目准入机制,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审批(核准)程序,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完善节能减排的投入机制和市场化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积极推行排放权有偿取得制度。建立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和工程的实施机制,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及使用,推进全国节水型城市试点,继续实施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推进水资源阶梯价格改革,完善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

  2、创新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制定并全面实施《湘潭市湘江湾循环经济试验区实施方案》,加大对下摄司老工业基地、湘乡涟水河等重点区域的循环经济改造力度,支持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湘潭电厂、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公司、湘潭电化企业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构建包括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为重点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完善循环经济政策支撑体系,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工业废弃物处理认证、大宗废弃物专营、固体废弃物管理和交换等制度。研究再生资源价格形成和资源二次利用的有偿取得机制,实现余热、余压、余气等能源的综合利用。建立城镇居民垃圾分类管理和回收制度,组建城镇垃圾处置管理中心,促进可再生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和规模化经营。

  3、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立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对退出企业给予财政、土地、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在昭山生态“绿心”、水府庙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争取国家、省支持建立湘江流域水资源补偿机制和水污染跨区域经济补偿机制。争取将湘江、涟水、涓水流域等流域综合治理纳入国家长江中下游污染治理规划。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质在线监测,对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进行全面治理。建立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体系,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广零排放生态养殖技术工程。

  4、探索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低碳城市发展模式,大力引进和发展低碳技术,突破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瓶颈。重点规划一批低碳经济重大项目,引导开发低碳新产品,同时选择重点行业进行试点。倡导绿色经营、绿色生活理念,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创新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基本思路:以构建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新型产业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发展、结构优化升级和合理布局的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工业化。

  1、建立产业发展导向机制。根据长株潭城市群产业发展目录,制定地方目录,实行分类引导。坚持“存量改造提升、增量创新发展”,以产业升级带动产业优化重组,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对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产业,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扶持机制,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资金筹措、技术创新等方面完善支持措施;对冶金、建材、化工等重化工业中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具有规模优势的产业和企业,建立传统产业升级援助机制,通过财政投入、引进战略投资者、与央企对接等方式,帮助其进行技术创新和改造提升。建立产业退出机制,开展产业退出补偿试点,强制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逐步退出,采用补贴、奖励等方式对淘汰落后产能给予补偿。

  2、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引导机制。建立企业和项目在市域内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园区产业合理布局,形成大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格局。积极争取国家“两型”产业重大项目落户湘潭,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带动性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对接央企的引导机制,以产权转让、增资扩股、互相持股、资产置换、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推动与央企对接合作,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依托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麓机械集团公司、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技术和品牌优势,共同搭建科研开发平台,促进军民结合型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制造基地。制定支持大企业“裂变”的激励办法,支持大企业将优势产品或核心技术单列出来组建独立的法人主体,裂变到园区发展,强化产业配套,形成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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