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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巴府办发〔20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

  自2月中旬以来,我市连续发生两起较大安全事故。2月12日,川Y68689长安车(自用车,核载7人,实际司乘6人)途经巴州区光辉乡哨台村关家塘处滑入堰塘中,发生当场死亡4人的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月17日,南江县五铜包铁矿因井下通风不畅,发生死亡4人、伤16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副省长李成云作出重要批示:“请省安监局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省、市医疗专家赶往南江,全力抢救伤员。请巴中市做好遇难者善后,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理”。省安监局局长林书成多次电话指示,并委派副局长苏国超率相关人员赶赴巴中指导救援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仲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喜安获知情况后,在第一时间明确要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加强科学施救,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全部伤员转送到市人民医院后,苏国超、周喜安前往医院指导伤员救治工作。副市长陈兴国第一时间带领市级相关部门赴南江县,落实省、市领导指示,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在不到10天时间内,全市连发两起较大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脆弱、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安活动”,决定从即日起,立即在全市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企业自查、开展行业检查、逗硬政府督查。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精心牵头,认真组织实施。市安监局牵头负责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市经信委牵头负责煤矿、电力等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消防、民爆器材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水上交通、道路交通源头环节的大检查大整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其他行业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亲自部署,对重大事项要亲自研究,对重大隐患要亲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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